尼山片区乡村振兴(刘楼村、张马村、新村、苏村)建设项目——尼山环湖路工程及孔子湖生态区修复保护建设护坡基础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尼山片区乡村振兴(刘楼村、张马村、新村、苏村)建设项目——尼山环湖路工程及孔子湖生态区修复保护建设护坡基础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项目编号 | E******************1 | ||||||
| 招标人名称 | 曲阜圣源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
| 建设地点 | 曲阜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曲阜鹏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年5月7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1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万世先行数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通达路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①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④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②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④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②公路行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甲级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④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设计费报价 | ******0.**元 | ******0.**元 | ******8.**元 | ||||
|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 0.**% | 0.**% | 9.**% | ||||
| 质量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各类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 计划工期 | **0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万世先行数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注册编号 | |||
| 1 | 王晓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9 | |||
| 2 | 刘丁刚 | 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鄂****************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通达路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注册编号 | |||
| 1 | 陈艳风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8 | |||
| 2 | 刘学柱 | 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京****************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注册编号 | |||
| 1 | 余振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8 | |||
| 2 | 林先明 | 施工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皖****************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年5月7日**时**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3楼。评标于****年5月7日**时**分至****年5月7日**时**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评标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及评标过程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5月7日-****年5月**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8 |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