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山体育公园及溉澜溪体育公园物业招采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年4月**日
一、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石子山体育公园及溉澜溪体育公园物业招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晶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9号9-**
中标(成交)金额:******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石子山体育公园及溉澜溪体育公园物业招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尤莉、刘涛、赵颖、万红、张德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2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 人 评审排序及报价表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排序 |
| 重庆晶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1 |
| 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 | 2 |
|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 | 3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重庆骏浪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价格******4.**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发出询问函,该单位回函说明情况,但未提交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期限、社平最低工资标准等实际情况,投标价格不能满足项目服务需要,决定将重庆骏浪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重庆重体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吴老师、邹老师
电 话: **3-********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盘溪路**6号附4号负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洪霞
电 话:**********8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天澜大道**号**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