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ZCS-C-F-******-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评估(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评估与机制创新研究):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大学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5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评估与机制创新研究):
服务类(内蒙古大学)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评估与机制创新研究 | 按照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进行评估与机制创新研究 | 按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 按采购人要求 | **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采购人代表)、温**、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号)的规定计算招标代理费,项目内各标包按其中标金额比例分配收取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评估与机制创新研究):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号院2号楼3层**8室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峰
电话:**********5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