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SHYZB[TP]******1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好干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4#楼**层**办公 | 1,**1,**4.**元 | 物业服务(总价):******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服务):
服务类(福建好干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执行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执行 | 项 | 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1,**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钱辉 |
| 评审专家: | 廖天飞 、 苏春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在**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0万的,其中**0万按1.5%计取,**0万-**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费收费账户: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邮箱:****)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服务: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响应报价“失业保险”项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符合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蕉城南路**3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蕉城南路**号锦绣茗苑1幢****室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吴
电话:****-******6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