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续建)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
三、评标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1 | 包1:勾臂车、箱体 | 河南纳宇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濮阳市市辖区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0米电子商务产业园 | ******0.** |
| 2 | 包2:勾臂车、箱体 | 鸿景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翰林观天下小区**号楼****室 | ******0.** |
| 3 | 包3:洒水车、工具车 | 河南循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濮阳市**1街道**3街坊丽景上品****栋**** | ******0.** |
| 合计金额 | ********.**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赵磊、侯贤桥、赵博、尚亚军、刘治、邵磊轩(采购人代表)、吉爱莲(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收取,本项目包1:****0.**元,包2:****4.**元,包3:****8.**元,合计收取金额:****2.**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西路路北
联系人:翟志臣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6楼
联系人:贾龙飞
联系方式:**********7
3、监督单位: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中段**0号
联系方式:****--******5
发布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