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结余资金) | ||
| 项目编号 | cztcgc******-**3 | ||
| 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 | |
| 地址 | 天长市新河北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应华兴****-******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松谷路**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桂优琴****-******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8时**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景洋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肆佰壹拾肆万零叁佰壹拾壹元陆角伍分(******1.**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汪金军 技术负责人:汪立平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浙**************** 技术负责人:ZC************4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肆佰壹拾叁万柒仟贰佰贰拾壹元柒角叁分(******1.**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胡林伟 技术负责人:纪光远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 技术负责人:******************1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F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肆佰壹拾叁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6.**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王明辉 技术负责人:陈长青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 技术负责人:WD-******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标准以最高限价的**%执行。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9 元 ;专家评审费**** 元; 论证费(如有)/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或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新河北路**号或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松谷路**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联系人:应华兴或桂优琴,联系电话:****-******0或****-******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