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ZS[TP]******3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号创新孵化中心2号楼**层 | 1,**9,**6.**元 | 物业服务(总价):******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服务):
服务类(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 | 物业服务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批 |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服务标准执行 | 1,**9,**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新星 |
| 评审专家: | 邱碧红 、 吴凡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总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价≤**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万元<中标价≤**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服务: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一路3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伊婷、曲昕、罗焱
电话:****-******1、******5、******2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