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药用塑料瓶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天航药用包装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 仪征扬州化工园区韩海路**号 | 1,**0,**0.**元 | 药用塑料瓶定点配送服务(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天航药用包装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包装服务 | 药用塑料瓶定点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海芳、张玉蓉、皮凤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在“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描述的计费基础上下浮**%。
2、代理费用由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3.未分包时,代理费用按上述方式计算超过****0元的,统一按****0元收取;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即每个项目代理费总额上限为****0元),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含同一个采购项目存在多个包且多次开标的情形)。
4.非政采项目原则上按照政采项目标准执行,如因项目特殊情况,按公平交易合理原则,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5.采购项目按上述计算方式代理费用不足****元或执行下浮比例后少于****元的,统一按****元收取。
6.代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原则上按项目中标/成交金额计算,若采用特殊报价方式得出采购结果的项目,按项目预算金额计算。(特殊报价是指以单价招标或预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采购项目)
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银行账号:******************2;电子邮件:****;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涉及)。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
3、监督管理部门: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号、泸州市纳溪区杏林路**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1栋2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8-********;2.公司监察合规部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李成轩;2.技术审核:沈倩,李嘉星
电话:1.项目负责:**8-********;2.公司监察合规部电话:**8-********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