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CZB[GK]******3-1
二、项目名称:中心实验室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星明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 **1 号福州晚报印刷厂金山厂区四楼北 侧 A | **5,**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货物类(福州星明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易孛特 | Touch ImagerS | 1 | 套 | **5,**0.**** | **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伍兵 |
| 评审专家: | 何敏 、 黄翠苹 、 林章清 、 郑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金额在**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在**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收取服务费);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化学发光成像系统: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福州星明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号
联系方式:杨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层
联系方式:陈景宁、李杰;****-********;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景宁、李杰
电话:****-********;邮箱:****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