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双河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纳斯菲达贸易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1栋2单元**层****号 | **8,**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纳斯菲达贸易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雯婷(采购人代表)、马春燕、喻正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地址:九寨沟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正锦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正锦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8-********
四川中正锦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