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1
二、项目名称:顺义区****年液化气下乡和城市平价气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
中标金额:****4.******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 | ****************1C | ****4.******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顺义区****年液化气下乡和城市平价气配送服务项目 | / | 1 | ****4.******万元 | ****4.******万元 | 面向顺义区**个镇**0余个村液化气下乡用户和城市平价气用户开展液化气配送、入户安检、安全宣传等工作。采购要求: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顺义区,提供的液化气、钢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日充装能力**吨以上。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经过两轮公开招标,均只有同一家供应商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未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工作。经论证,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的采购文件需求合理且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本项目实施所必要的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符合唯一供应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旭、李锐娟、刘娅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收费按照实际中标价款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下浮 ** %,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
联系方式:赵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号一区**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段金磊,**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金磊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