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A5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宫头区块文化街区项目-基坑围护
开标时间:****年4月**日
招标人: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王司旻联系电话:****-******3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卿 联系电话:****-******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
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 1 | 浙江鑫阳建设有限公司 | ******9 | 围护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它施工内容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 张伟娟 | 合格 |
| 2 | 丽水华阳建设有限公司 | ******9 | 围护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它施工内容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 刘日娟 | 合格 |
| 3 | 浙江华歌建设有限公司 | ******9 | 围护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它施工内容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 沈俊周 | 合格 |
| 4 | 浙江龙泉宏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围护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它施工内容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 周文斌 | 合格 |
| 5 | 浙江聚石建设有限公司 | ******9 | 围护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它施工内容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 王卫伟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5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