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TZCJ-******1
二、项目名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一年):******(元),总价(三年):******0(元) | 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7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 |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 | 关于涉案、被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希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阳明斗,孙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临海国有资产旗下企业,属于以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供应商于****年4月通过反向竞价竞标成功古城、大洋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于****年4月通过单一来源方式成为古城和大洋涉案车辆保管服务的供应商,服务期三年。该供应商有多年的该服务从业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考虑到该项目的保密性和特殊性,以及在服务管理上的一致性,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此次采购需求。
本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号)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州创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海市大柏叶小区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9
质疑联系人:施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2号
传真: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3.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