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 | **8,**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行业规划服务 | 泸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 | 泸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 | 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后**0天内完成(**0天内完成送审稿,**0天内印发实施) | 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懿、熊泸春(采购人代表)、朱建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后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0万元(不含)以下:1.5%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即:(**万元x1.5%)=****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N****************;
2、监督管理部门: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天鼎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号1 栋1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部
电话:**8-********
四川天鼎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