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SC****B**-询**
二、项目名称:****年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脑采购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元) | 遂昌豪讯电脑有限公司 | 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北溪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年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脑采购项目(第四次) | 台式计算机1 | 清华同方 | 超翔H**0-L** | ** | **** |
| 2 | ****年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脑采购项目(第四次) | 台式计算机2 | 华为擎云 | W**5y-a**1 | 1 | **** |
| 3 | ****年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脑采购项目(第四次) | 便携式计算机 | 华为擎云 | HM**0-**6 | 5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晔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毛以林,吴巧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遂昌妙高街道元立大道**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7号1号楼5楼**7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
质疑联系人:吴昊莉
质疑联系方式:****-******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遂昌县财政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号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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