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东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栋**9-**0号 | |
| 项目名称 |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S**8桃朱路K**+**3-K**+**8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JX-GC-GK-******8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9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二期九号楼四层 | |
| 投标报价:******3.**元 | |
|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罗守庚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但家庙至张冲公路改建工程 2、颍上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但家庙至张冲公路改建工程 2、颍上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标段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红星雅园1幢**8号 | |
| 投标报价:******0.**元 | |
|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旭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年宣城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7东黄路K**3+**3-K**8+**0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 2、泾县蔡村镇朱马路改建工程(一期)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年宣城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7东黄路K**3+**3-K**8+**0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 2、泾县蔡村镇朱马路改建工程(一期)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鼎金大厦**** | |
| 投标报价:******7.**元 | |
|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卫平武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G**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路段****年路面养护维修专项工程 2、****年锡林郭勒盟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7线太仆寺旗K**5+**0-K**5+**5段、K**5+**3-K**1+**2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S**8官朝路(K0+**0~K**+**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临汾境内****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2第二标段)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至****年4月**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