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ITC-********8G-BL**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折扣率报价:**(%) | 宁波市吉而顺商贸有限公司 | 北仑区凤洋二路惠金佳园**#**1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折扣率 |
| 1 | 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幼青,严吉,夏春雨,叶芹,刘丹丹(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最高综合单价限价*成交折扣率进行计算。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第一名:宁波市吉而顺商贸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
第二名:宁波高新区凡硕商贸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
第三名:宁波市江北莘盛贸易商行,最终得分:**.**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航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静杰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真:/
联系人: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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