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供水加压站工程检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金桥供水加压站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①土建施工部分:新建金桥供水加压站1座,占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规模为**万吨/日,主要新建建(构)筑物有:清水池、二级泵房(含吸水井、配电间)、管理用房、机修车间、加氯间、生产管线、附属井等,其中清水池按**万吨/日规模设计,其余单体按**万吨/日规模设计。(详见施工图纸);②设备部分:设备分期安装,本期设备规模为**万吨/日。主要安装设备有:隔膜计量泵、耐腐蚀磁力进料泵、加氯管道系统、卧式离心清水泵、排水泵、真空引水装置等其他设备。(本次招标不包含设备采购)。 |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4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4月**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力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 | ||||
| 检测服务期 | **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龚海鸥;(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玉高铁兴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 2.规划**路(昆仑大道-那况路)工程常规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 | ||||
| 检测服务期 | **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金鼓江疏港公路工程-望鸦江大桥区段工程第三方检测(一期) 2.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检测 3.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千府高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 | ||||
| 检测服务期 | **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洁;(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检测 2.海城路(洪运路南段-留村路)工程K0+**0~K0+**0工程常规 检测工程合同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陈诗媚,****-******1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