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城乡非机动车便民智充棚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laqt******-**2
二、项目名称:来安城乡非机动车便民智充棚项目一期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牵头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
分公司
成员单位:来安县永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牵头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复兴社区高塔路6号1-3层、7-**层
成员单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号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叁拾伍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来安城乡非机动车便民智充棚项目一期 服务范围: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直接进入运营服务期,运营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执行。收费金额:****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新城大道双创产业园B座8楼或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电话:****-******7、****-******4、**********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永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新城大道双创产业园B座8楼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方式:****-******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启凡、程铸月、李娜
电 话:****-******7、****-******4、**********5
九、附件
1.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