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花凉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防汛道路改造等项目)施工(二次) | ||||
| 项目编号 | H0GC**A**G**9 | ||||
| 招标人 | 安庆市花凉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张化强**********6 | ||||
| 最高限价 | ******8.**元 | ||||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 **********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安徽水利施工B类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9时**分 | 计划工期 | 5个月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一览表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一览表附件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5个月 |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号 | ||||
| 投标价(元) | ******6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辉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津**************** | |||||
| 技术负责人 | 毛建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万宁市沉香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武都水库右岸基础处理灾后重建工程 | ||||
| 企业获奖 |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 ****-**** 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 企业业绩 | 1、万宁市沉香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三亚市半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5个月 | ||
| 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大道**号 | ||||
| 投标价(元) | ******0.**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应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赣**************** | |||||
| 技术负责人 | 吴登洪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江西省瑞金市日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万载县三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永丰县恩江河景观坝土建工程―****年度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 | ||||
| 企业业绩 | 江西省瑞金市日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5个月 | ||
| 地址 | 山东省齐河县城齐鲁大街**9号 | ||||
| 投标价(元) | ******8.**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鲁**************** | |||||
| 技术负责人 | 王桂芹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龙川县新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工程主体工程C标段 | ||||
| 企业获奖 | 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水闸至虎门水闸段河道清淤清障应急工程―****年度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 | ||||
| 企业业绩 | 1、龙川县新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工程主体工程C标段 | ||||
| 公示时间 | ****年**月2日至****年**月5日**时**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方高翔,联系电话:**********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