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乡村振兴人才学院二标段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cg******-**3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乡村振兴人才学院二标段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清华名苑**栋2单元**2室
成交金额:陆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乡村振兴人才学院二标段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拆除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等,项目总投资约**5万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左春锋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茂云、戚天美、汪祝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代理费:****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或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1号或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联系人:葛主任或尹宝林,联系电话:**********6或**********3。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1号
联系方式:葛主任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宝林、汪一鸣
联系方式:**********3、**********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业绩一览表
3、最后承诺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