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
|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宛城政采磋商-****-**-1 | ****-****年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南阳市明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南阳市张衡路**6号瑞鑫小区 | **1,**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年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年(根据服务质量可续签,总年限不得超过3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曹汭、崔本题、谢涛(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 号)文规定,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7.**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由授权代表递交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中段 |
| 联系人:赵力 |
| 联系方式:**********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国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小区2号楼 |
| 联系人:邢丹丹 |
| 联系方式:**********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邢丹丹 |
| 联系方式:**********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