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3路南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 招标人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接建兴路,终点止于南梧大道交叉口,道路建设长度为**.**4米,道路红线宽度**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8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南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黄健(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耀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7,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梁坚林(注册编号:桂****************,身份证:******************)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信联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 (****)******1,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壮锦大道K1+**9.**2~ K2+**5.**6段工程; 2.玉林师范学院西校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部分)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鄂勇毅(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基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5,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环江县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给水系统配套工程(高位水池及管网); 2.广西亚热带农科新城次干道(二期)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予以否决。在解密环节中,存在项目经理”已被锁定”情况,根据投标人需知1.4.1(4)诚信要求中第4点“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将自动验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诚信信息,企业、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桂建云“内均应未被锁定。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