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委托,对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年旅游租车车辆管理和电池租赁管理SAAS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7-1
二、项目名称:铁塔能源山东分公司****年旅游租车车辆管理和电池租赁管理SAAS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共5人组成,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采购方案及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唱价异常处理预案:“递交应答文件参选人数量为1家时,应先对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通过后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并出具评审意见。”因此评审委员会就本项目与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经评审,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成中选候选人: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1U)
不含税报价:****6.**元
税率:6%
含税报价:****7.**元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殷海文(招标代理)联系电话:**********3
李老师(业主代表)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号
电话:**********3、**********8、**********4
联系人:郑春雅、殷海文、陈方亮、魏洪蕃、张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