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路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 招标人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洲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接建兴路,终点至规划三路,道路实施长度**8.**2米,道路红线宽度**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4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月 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兴工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兴工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工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广西兴工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石星鹏(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子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3,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开源路北段(白沙大道—那洪沟渠段)工程; 2.广西大学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3.新村大道(江北大道至大学西路)污水管网工程; 4.永福项目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卢杰(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虹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8,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雅江)来宾油茶小镇油茶创梦园景观工程(二期); 2.凭祥市****年老旧小区改造室外工程配套项目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永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项目经理 | 刘文山(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升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桂建安C3(****)******1,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高新区中创路(宁二路至罗伞岭西路)工程; 2.南宁高新区罗伞岭西路(安六路至中创路)工程(安一路至中创路段) 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