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TSSZYC[CS]******3-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意润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2号****室 | 1,**8,**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福建意润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时间执行 | 个月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 1,**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欧阳静 |
| 评审专家: | 吴必书 、 康敏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0万元(含)以下按1.5%收取;中标金额**0-**0万元(含)按0.8%收取;(2)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莆田南门支行,开户账号:******************1。?(3)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为合格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号2号楼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0
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