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河道工程单独选址组卷报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号-1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河道工程单独选址组卷报批项目河南省昌鑫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昆仑路1号院7号楼2单元8层**号**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河道工程单独选址组卷报批项目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刘春梅、吕晓冰、陈冬峰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 号”文规定收取, 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水利局 |
| 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
| 联系人:牛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号双溪部落花园1 幢**6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