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LA******-******-**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时**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雅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湖北经发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兴山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目标 | ①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②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①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②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①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②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
| 履约期限(天) | **5 日历天 | **5 日历天 | **5 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D********2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D********7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D********2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 | (鄂)JZ安许证字[****]****** | (鄂)JZ安许证字[****]******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质检员 | 杨威,质检员,******************9 | 邹小蓉,质检员证书,******************7 | 代劼峰,质检员,******************2 |
| 项目经理 | 杨江,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鄂建安B(****)******0 | 胡中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建安B(****)******4、鄂************ | 陈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8 | |
| 技术负责人 | 余子龙,其他、施工员、其他,J**********9、******************1、******** | 蔡金龙,职称证书,E3 ******** | 郑之翔,其他,E********6 | |
| 专职安全员 | 黄传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7 | 李清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9 | 王金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8 | |
| 施工员 | 吴明,施工员,******************2 | 姜明均,施工员证书,******************7 | 黄伟,施工员,******************2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投标的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兴山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经发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雅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湖北众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雅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兴山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经发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范晓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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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话:**********2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3
3.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