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广安未检之歌项目
验收情况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创作广安未检之歌项目
采购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二、资金情况及供应商
合同金额:****0.**元。
供应商:广安市广安区金钟坊艺术工作室。
三、验收日期:
****年**月**日9:**
四、验收情况
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先生(**********1)
投诉事项联系人:何女士(**********0)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情况报告》。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