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福利院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第二福利院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zsjgc******-**4 |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民政局 |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尼兵****-******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汇峰大厦****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芳、田超****-********-**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8时**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仟叁佰陆拾贰万贰仟贰佰壹拾元玖角玖分 (********.**元) | |||
| 项目负责人A岗 | 姓名 | 胡国初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粤**************** | |||
| 项目负责人B岗 | 姓名 | 石红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 | |||
| 工期(日历天)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建设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研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振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仟叁佰肆拾捌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宗正平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苏**************** | |||
| 工期(日历天)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喀什东城亚郎酒店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阿克苏地区“四馆“室内陈列展览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仟叁佰伍拾壹万陆仟玖佰陆拾玖元玖角陆分(********.**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赵书岗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粤**************** | |||
| 工期(日历天) | **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东原财富广场4#楼(装修)工程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2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号)标准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汇峰大厦****室,联系人:王芳、田超,联系电话:****-********-**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