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为SS********1的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订立工作已经完成,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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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计划工期:**0日历天。勘察设计计划工期:**日历天;施工阶段计划工期:**0日历天天 | |||||||||||||
| 金额(万元): | 贰仟贰佰零伍万柒仟伍佰元(¥****.******万元) |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规定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于坤 设计负责人:包兴臣 项目经理:辛宇 项目总工:高立芳 安全生产负责人: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