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 **3号
采购代理编号:HNXZ-****-XX-XMZB-****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 ******3.**元
二、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永顺市政工程有限 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府正街
中标金额: ******0.**元
评审总得分: **.**
三、 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基本概况:本工程设计范围为原有建筑改造(向青云房屋建设)。本工程为维修整改工程,主要整改内容包括:原有建筑外墙面所有仿、柱、板、窗、栏杆等木材面清理表面污垢,刷熟桐油三遍、砖墙部分贴仿古小青砖处理,建筑外墙部分门窗刷桐油,如有破损门窗,做更换处理,无望板及封檐板的需要新增杉木望板及封檐板、有的部分做刷桐油处理,屋顶小青瓦做捡瓦,**%处理,屋脊破损部分重做屋脊,室内原有线路新增塑料线槽包线处理等内容。 建筑图中所注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标高均以“米”为单位。 施工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鲁丽娅 执业证书信息:湘************ |
四、 评审专家名单 : 阳杰豪 (主任评委)、 宁斌 、 杨菁 (采购人代表)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干包价,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壹 万 伍仟陆佰 元整 (¥ ****0 .** 元) 。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号
(3)联 系 人: 李流文
(4)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3)联 系人: 赵云飞 、周正刚
(4)联系方式:**********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