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桥区符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桥区符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YQGC******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 | 宿州市??桥区义务商贸城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沪宁 **********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宿州市??桥区汴河路小区**栋****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海艳 **********9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宣城市皖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 | 新乡市红旗区振中街**4号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漪湖大道**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0 | **0 | **0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 年肥东县古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 年肥东县古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次); 2、岳西县店前滨河新区店前河综合治理建设项 目施工 1 标。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年肥东县古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 年金溪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崇仁县 ****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墨玉县雅瓦乡、乌尔其乡、玉西开发区****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 1、胜天河上下游综合治理工程(胜天河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项目三期二标段); 2、南陵县漳河三河渡至肇家埠段防洪治理工程; 3、****年肥东县白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1、胜天河上下游综合治理工程(胜天河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项目三期二标段); 2、南陵县漳河三河渡至肇家埠段防洪治理工程。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年肥东县白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赵维玉 | 施永和 | 成杰 |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 | 豫**************** | 皖************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 ****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桥区西昌路**0号 宿州市??桥区义乌商贸城3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筑工程管理股****-******9 农田建管股****-******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