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XM[GK]******1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号 | **,**0,**0.**元 | 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批 | 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卢军 |
| 评审专家: | 余建 、 李小家 、 张波 、 黄芬芬 、 李康祥 、 黄昭源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在**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预算金额的1.5%计取;预算金额超过**0万的:其中**0万按1.5%计取;**0万-**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0万-****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万-****万部分金额按0.5%计取。
2.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
开户全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公安局****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视频云存储节点(含**盘位**T硬盘)】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该产品报价**%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