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桥区曹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桥区曹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YQGC******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 | 宿州市??桥区义乌商贸城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沪宁**********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宿州市??桥区和园小区9#楼**4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莉**********7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九华水安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青州水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东区学府街**5号(**委)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驼山中路****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0 | **0 | **0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天长市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期)项目-****年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五标段);2、****年泗县丁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阜阳市颍州区****年农村小水体水生态治理三塔集镇片区一期工程施工标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黑龙江省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二十一标。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安徽裕溪河治理(芜湖段)四标项目施工;2、孙吴县清溪生态高标准农田项目,孙吴县清溪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第一标段。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密山市穆棱河(集贤段、三梭通段、知一段)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青州市大石河黑虎山水库至弥河入河口综合治理工程追加工程。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芜青州市大石河黑虎山水库至弥河入河口综合治理工程追加工程;2、巢湖市"三达标―美丽”落沈圩项目(土建)。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潍坊市潍河防洪治理工程(诸城段)施工一标段。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钱文亮 | 柴纪军 | 张庆广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 | 黑**************** | 鲁****************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桥区西昌路**0号 宿州市??桥区义乌商贸城3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筑工程管理股****-******9 农田建管股****-******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