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徽太湖精准腾飞联村光伏发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5QT**Z****** | ||||
| 招标人 | 安徽太湖精准腾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江先生 联系方式:****-******3 |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0.**元 | ||||
| 代理机构 | 太湖县龙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8号 电话:****-******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9时**分 | 服务期 | 2年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服务期 | 2年 |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号 |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拟派团队人员 | 宁燕 | ||||
| 企业业绩 | 1、安徽太湖精准腾飞光伏发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2、合肥市桃花工业园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青岛能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服务期 | 2年 |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号中科研发城4号楼**1室 |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拟派团队人员 | 安志勇、刘晓东 | ||||
| 企业业绩 | 1、安徽亳州一二期**MW光伏电站项目 2、祁东永德 **MW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祁东大胜**MW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庆市科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服务期 | 2年 |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华阳路1.3平方公里工业园标准厂房6号 |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拟派团队人员 | 方?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