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1.**元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如有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 **0日历天 |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6.**元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如有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 **0日历天 |
| 3 |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元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如有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 **0日历天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杨运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川**************** |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万元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京**************** |
| 3 |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余冠维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皖****************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 (1)中储棉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云峰; 联系方式:**********5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向黎;联系方式:**********9;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楼。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监督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3
公示时间:****年**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至****年**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
| 招 标 人:中储棉乌鲁木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 |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楼 |
| 联 系 人:李云峰 | 联 系 人:向黎 |
| 电 话:**********5 | 电 话:**********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