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勘察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一座地上式水质净化厂,设计规模2万吨/日;新建厂外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管径DN**0-DN****,管道长度约****米。该项目总投资约****1.**万元。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2开标室(工程类) (约容纳**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 |
| 勘察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吴必胜 ,身份证号:******************,注册编号:AY********2 |
| 企业诚信分 |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0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勘察、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五象水厂取水泵房及原水管一期工程勘察、伶俐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 (张村至伶俐江南**号段)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五象新区凤凰路勘察项目、马巢河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用地安置小区勘察Ⅰ标(白苍岭地块安置小区、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地洞口路二地块安置小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华东岩土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采用下浮系数报价,勘察费=勘察费基准价×(1-下浮系数);其中:下浮系数为**.2%(大写:百分之三十五点二),勘察费为******.**元(大写:玖拾叁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柒角贰分)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张旭东,身份证号:******************,注册编号:AY********6 |
| 企业诚信分 |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0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五象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勘察、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水厂取水泵房及原水管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化(广西)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 |
| 勘察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罗冲,身份证号:******************,注册编号:AY********9 |
| 企业诚信分 |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0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宾阳县城市供水(三期)工程勘察服务、宾阳县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勘察及原地貌测绘服务、广西百色凌云县绿色高端家居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宾阳县城市供水(三期)工程勘察服务,宾阳县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勘察及原地貌测绘服务,梧州市北山、富民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梧州市江南片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项目——临港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续建)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