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Y[GK]******1-1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年食堂食材及小超市商品配送服务购买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幢 | 1,**5,**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小超市商品类):
服务类(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批发服务 | 小超市商品类 | 小超市商品类 |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物资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物资包装破损率为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期考核、分期付款。合同履行期间,若我司达到采购人的年终考核要求(考核分值达到**分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以此类推。若我司未通过采购人年终考核,采购人将终止与我司续签合同。 | 批 | 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物资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物资包装破损率为零。 | 1,**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琪 |
| 评审专家: | 陈淑玲 、 刘凤涌 、 王秀兰 、 黄晓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各合同包中标人分别收取。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0万元以内按照1.5%,**0万元-**0万元以内按照0.8%;累进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超市商品类: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均不予以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
地址:三元区乾龙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
电话: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