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桂林市主城区主次干路洪涝灾后恢复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桂林市友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修复桂林市主城区**条主次干路洪涝灾后破损路面、修复下穿通道泡水损坏墙面,更换破损人行道护栏。主要内容包括:人行道修复****平方米,路缘石修复**0米,车行道修复(表层沥青路面重铺)****0平方米,车行道修复(沥青路面结构重铺)****平方米,人行道护栏更换**米,桥梁下穿通道部分墙面修复****0平方米。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预中标人(非联合体)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预中标人(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桂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8.**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芳(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诸葛福娥(证书编号:桂建安C3(****)******7;身份证号:****************4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灵川县****年老旧小区(城中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标 2、甘棠江县城段两岸整治工程(三桥至桥头村段南岸)设计施工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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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王文斌(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喻潇(证书编号:桂建安C3(****)******0;身份证号:******************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2、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0分计。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桂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0.**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庆(注册编号:京****************;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林华(证书编号:京建安C2(****)******0;身份证号:********9********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桥梁工程 2、广西柳州汽车城东外环柳东段工程K0+**0-K4+**0(Ⅰ标段 K0+**0-K1+**2.**6)
奖项: 1、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赣州赣江特大桥工程鲁班奖 2、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工程鲁班奖 3、天津地铁3号线工程詹天佑奖 4、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改扩建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5、北京市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北环环隧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6、成都元华路神仙树节点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7、郑州市轨道交通1 号线二期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8、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9、青岛市地铁2 号线一期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苏州市轨道交通3 号线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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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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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