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CS]******2
二、项目名称:崇儒乡溪西村立面修缮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恒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路7号宏林世纪城3幢2梯****室 | **0,**9.**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崇儒乡溪西村立面修缮项目):
工程类(福建省恒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崇儒乡溪西村立面修缮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任杰 | 闽**************** | **0,**9.**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许益耀 |
| 评审专家: | 吴志树 、 施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以本项目采购包预算审核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0(万元)-**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采购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建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2、根据闽财购函(****)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崇儒乡溪西村立面修缮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村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世家B座**1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典阳
电话:**********0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