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贺州市平桂区生态新城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平桂区生态新城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桂昭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敷设管径DN**-**0管、DN**水表(生活)**4套、DN**0水表(分区计量)1 套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管道全长约****.5米。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 月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丰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投标总价 | ******2.**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容建国(注册证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文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6,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沙田镇龙平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项目;2、平桂区羊头镇垒石村下东车厕所粪污集中处理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晟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蓝柳仙(注册证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陶昌鹏(证书编号:桂建安C3(****)******8,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贺州市八步区**个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2、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美仪村爱国教育主题文化工园。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旭超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杨锡隆(注册证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雨(证书编号:桂建安C3(****)******4,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下虎头整村提升工程(一标)项目;2、洞井整村提升工程(二标段)。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宝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类 ) ,根据否决投标条件B1.**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