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五津街道城中村改造岷江加油站、岷江租赁厂地块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伟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西林路**8号4栋3层 | 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伟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五津街道城中村改造岷江加油站、岷江租赁厂地块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 对以下地块的拆迁提供协助服务(1)岷江加油站(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3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2)岷江租赁厂(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5号-**9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协助采购人完成改造意愿征询、被搬迁房屋摸底调查、与被搬迁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搬迁系统相关数据的填报、被搬迁房屋的销户和安置房屋的办证等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所有服务行为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搬迁各项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嘉琳、杨元伟、胡松、万文、王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9;采购预算:**0万元;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3号。
3.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五津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津区五津西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号2栋2层**1号
联系方式:**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晋
电话:**8-********或********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