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地面碘化银烟炉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地面碘化银催化装置 | 百灵 | BDCW **-2 | 2(套) | **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宇、周述健、王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气象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大道5号**楼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空铁新区营商大厦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浪
电话:****-******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