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制作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绵阳市天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号E区**幢1-2层**号 | 2,**0,**0.**元 | 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制作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单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市天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档案管理服务 | 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制作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定后**5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纲(采购人代表)、刘金玲、杨树贤、王艳秋、季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价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码:********************[****]****5;
2、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
3、预算金额为:**0万元;最高限价为:**0万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采购人支付预算金额的**%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量后,经采购人确认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对应合同单价计算相应费用,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每卷单价*实际完成数量)-预付款,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总预算)。采购人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信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9号9栋**层2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
四川国信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