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CH[GK]******1
二、项目名称:影视基地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圣将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号**层之一 | 1,**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影视基地提升项目):
服务类(厦门市圣将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市容管理服务 | 城市雕塑 |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泰宁县影视基地提升项目:包含:文化雕塑设计、制作、安装; | 以“福影泰宁”为主题,采用写实的艺术表现手法,塑造一组人物数量不低于5人的影视剧组拍摄人员,包含文化雕塑设计制作安装。 | 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 项 | 验收合格 | 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辉 |
| 评审专家: | 陈炳聪 、 陈荣贵 、 杨宗澎 、 黎发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万元-**0万收费费率标准:0.**%。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宁县支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影视基地提升项目:2.**2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泰宁县影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丹霞大道**6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房间(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
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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