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南充市漫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斗巷**号 | **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南充市漫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就餐满意度考核达到 **%(含**%)以上,服务内容不变、服务 质量不变、成交金额不变、且双方均愿意继续履约的,双方可以续 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约二次,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江海(采购人代表)、杨继承、姚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照成交金额*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7号**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8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金融广场3栋**6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