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hld********9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高瓴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小二坊村 中标(成交)金额:1,**8,**0(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服务内容: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方案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验收报告: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蔡璟、程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绥中县“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水利局 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9-**号楼3单元**2室 联系方式: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