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号 | 2,**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 完成长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范围约**.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9.**平方公里(注:项目实施期内,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相应的规划范围以调整后范围为准),研究范围面积约2.**平方公里。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果要求,合理安排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相关人员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其能力,团队人员需到服务地点完成规定审查程序的汇报工作。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0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 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的函》(自然资办函〔****〕**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8号)以及采购文件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强、尹峰、王鸿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1.5%费率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7,通讯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8-********、********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6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号2栋2层**1号
联系方式:**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晋
电话:**8-********或********转****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