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保安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德阳市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北路二段**2号 | **0,**0.**元 | 保安服务(组合):******元 停车场合作经营管理服务外包服务(组合):****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德阳市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安服务及停车场合作经营管理服务外包,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 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验收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当年验收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依法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三年服务期约定 | 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健、刘孝竹、唐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取采购代理费。本项目以采购预算*服务期3年为基准收取采购代理费。若因采购人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续签下一年合同,后续代理费退还,若因成交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继续合同约定,后续代理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2生活广场A栋**楼1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6
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